江苏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文件
苏教关委〔2022〕4 号
关于组织先进县(市、区)家长学校总校
和优秀家长学校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系统)关工委:
为认真贯彻《家庭教育促进法》,进一步加强家长学校建设,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 2022 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省教育系统关工委将组织先进家长学 校总校和优秀家长学校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先进家长学校总校:
(1)已被认定为合格家长学校总校,并常态化、规范化运
作。教育行政部门把家长学校总校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基本形成对家长学校工作的领导机制。分管领导参加家长学校的重要活动,及时指导,并解决相关问题。家长学校的办学经费能够落实。
(2)建立了素质较高、10 人以上的家长学校总校讲师团。县(市、区)和中小学(含公办幼儿园,下同)均有
老同志参加家长学校工作,教育关工委能在家长学校充分发挥配合补充作用 和“五老”队伍的独特优势。
(3)中小学家长学校覆盖率达 95%以上,且均已基本合格。 有一批办学常态化、标准化、课程化、特色化的优秀家长学校。
(4)中小学家长学校把省编教材《家长必读》作为教师备
课母本,使用率达 100%;组织家长阅读《家长必读》普及率不低 于 20%。
(5)重视家校共建长效机制建设,并已取得初步成果。注
重家长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教学质量管理和办学规范。
(6)积极组织、指导老同志开展家庭辅导站工作,参与校
外教育辅导站建设,配合社区开展符合青少年特点的各项活动, 效果较好。
2. 优秀家长学校:
我省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举办的家长学校,并以组织 家长到校学习、使用省编教材为基本形式,符合常态化、标准化、 课程化、特色化基本要求,在当地能够发挥示范作用。经县级以 上(含县级)教育部门关工委对照《江苏省教育系统家长学校考 核标准》(试行)(苏教办关〔2009〕2 号)认真考核,得分在 95
分以上(不计附加分)。
二、评选名额
1.先进县(市、区)家长学校总校推荐数额,原则上为已认
定合格家长学校总校的三分之一。
2.优秀家长学校推荐名额,以设区市人口数为主要依据,测
算而成(详见附表 2)。
三、推荐材料
1.拟推荐的先进家长学校总校需报送《先进县(市、区)
家长学校总校推荐表》(详见附件 3),以及达到评选条件的佐证 材料。
2. 拟推荐的优秀家长学校需报送:2000 字以内的事迹简介
一份(标题为“××市(县、区)××学校(幼儿园)家长学校
主要事迹简介” );《江苏省教育系统家长学校考核表》(详见附 件 4),表中“考核单位”填拟推荐优秀家长学校全称,“自评分” 由拟推荐家长学校填写,“考评分”由考核组填写。
四、相关事宜
1.实行“自下而上”原则。按照推荐条件和推荐数额,县(市、 区)教育关工委在对所辖家长学校组织考核基础上,择优推荐; 设区市教育关工委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择优推荐,宁缺毋滥。
2.设区市教育关工委认真填报《先进家长学校总校和优秀家
长学校推荐名单汇总表》(详见附件 1)。于今年 9 月底前,统一 将先进家长学校总校和优秀家长学校推荐材料及《先进家长学校 总校和优秀家长学校推荐名单汇总表》报送省教育系统关工委。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 15 号教育大厦 503 室 省教育系统关工委秘书处李坤收,邮编 210024,联系电话:13914739505,电子邮箱:lik@ec.js.edu.cn。
3.省教育系统关工委将组织专家组评审,并进行必要调研抽
查。适时公布评选结果。
家长学校是家校结合推进家庭教育的重要载体。要以评优促 建设,将先进家长学校总校和优秀家长学校评选工作作为总结工 作、交流经验、加强建设、共同提高的过程,高度重视,认真组 织,择优推荐,确保质量。
附件:
1.先进家长学校总校和优秀家长学校推荐名单汇总表
2. 优秀家长学校推荐名额一览表
3. 先进县(市、区)家长学校总校推荐表
4. 江苏省教育系统家长学校考核表
江苏省教育系统关工委
2022 年 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