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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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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省市大中小学诗歌创作评选交流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22  浏览:
 

各系部:

接南通市教育局关工委通知,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根据江苏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和江苏省诗词协会、南通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和南通市诗词协会有关通知要求(详见附件1),组织开展“诗颂真善美 讴歌新时代”诗歌创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导,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动员广大学生通过诗歌颂扬新时代、新征程中江苏大地上的真善美事迹,礼赞江苏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做示范的突出成就,进一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做真善美之人行真善美之事,发真善美之声,积极为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

二、内容及要求

1. 参加对象为全校在籍的有一定诗歌创作能力的学生。

2.围绕主题进行创作,内容上突出时代性、思想性、艺术性,观点正确,语言生动形象。体裁上格律诗、新诗、儿歌均可。格律诗词可使用中华通韵、中华新韵、平水韵、词林正韵,但同一作品不得混用。新诗限 20 行以内,大致押韵,儿歌限8 句以内。同一个学生最多不超过3,每个系部不超过10首。

3.确保原创,严禁抄袭,杜绝代笔。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

4.申报截稿时间为20246 20日。

5.作品请作者真实姓名,并写明学校及系部班级名称以系部为单位,统一填写报送表(见附件2,并与报送诗歌一起打包发送至关工委邮箱ntzzggw@163.com

   学校关工委将在组织校内评审的基础上择优报送南通市教育局关工委和南通市诗词协会参加南通市评选。

 

                 江苏省南通中等专业学校关工委

                                                                                  2024522

 

  • 附件【诗词评选通知.pdf】已下载
  • 附件【附件2.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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