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本社以退休老同志和在校学生为主体, 以加强学生的综合素质、激发学生书画学习兴趣、提高学生书画水平、展现本校学生多姿多彩的艺术实践生活风貌为宗旨。
第二条:凡承认本社章程,对书画艺术感兴趣并有一定书画基础的退休教工与本校学生,报名后经关工委(团委)同意,即可加入本社,成为本社成员。
第三条:本社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1) 有参加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2) 有对本社提出评议和建议的权利;
(3) 有在校刊、校园网优先发表作品的权利;
(4) 成员作品有被推荐到各类报刊杂志和参加各种比赛的权利;
(5) 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第四条:本社成员应尽义务:
(1) 有自觉遵守章程、执行本社规定、完成本社分配的学习和工作任务的义务;
(2) 有积极投稿、积极参加本社各项活动的义务;
(3) 有与本社经常联系、积极反映情况的义务;
(4) 有团结协作、自觉维护本社声誉的义务。
第五条:本社聘请学校关工委相关老师为辅导员,定期指导本社开展活动。
第六条:每学期按月活动一次,时间定为每月11日下午第三、四节课。
第七条:每年举办一次全体成员书画作品展。同时,择优参加市老少书画展。
第八条:本社活动室与周俭如老师书画工作室合并使用。
第九条:成员积极参加本社活动,每学期评出优秀学员若干名,发放证书,可作为评优依据;参加校级以上比赛获奖的师生,发放证书,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十条:有以下情况者,作退社处理:
(1) 学生毕业离校或主动提出退社的;
(2) 无故不参加本社的活动达到三次以上者;
(3) 严重损害本社形象和声誉者。
南通中专关工委
2015年3月